张大年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年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年得病,在县城关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张大年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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