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许某,男,23岁,待业青年。许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8年3月7日刑满释放。2000年12月18日晚11时许,在某城镇公路桥上乘被害人原某(女,17岁)不备,突然将其抱住,欲行抢劫。原某与其搏斗,许某遂拿出匕首威胁,抢走了手表一块(价值206元)、金项链一条(价值1342元)。然后,许某猛掐原某脖子,致其昏迷后将她强奸。为了灭口,许某用匕首朝原某胸部猛刺数刀,然后逃离现场,原某被过路群众救起,经抢救脱离危险。问:(1)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几罪?(2)被告人有哪些法定处罚情节?
(1)构成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三罪
(2)有累犯和未遂犯两个法定情节,并且要采用数罪并罚来确定最终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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