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
对禽流感至今尚无特效的防治手段,关键是要控制禽流感在禽类中的传播,因此预防人禽流感一般采取以消灭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人禽流感疫情出现一例即视为暴发疫情,要按照卫生部下发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进行分级处理。
1.针对传染源的控制措施对人禽流感病例分为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管理。医学观察病例,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均应进行隔离治疗,同时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追踪调查;做好密切接触者的个人防护,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期限为10天,并可用药物预防(如金刚烷胺)。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务人员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院相关部门,由医院组织本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空白处注明"不明原因肺炎")进行网络直报,并电话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在6h内电话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乡镇、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发现病例,必须立即转至县级以上医院诊治。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尽快组织本辖区内的专家进行会诊。县级专家会诊后,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报请地市级专家组进行会诊。做出明确诊断的,由报告单位订正为诊断疾病。发现预警病例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照《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采集临床标本送符合条件的地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要时送国家疾控中心)进行相关检测。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预警病例报告后,立即组织省级专家诊断小组按照卫生部下发的《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进行人禽流感鉴别诊断。
2.针对传播途径的控制措施
(1)做好禽类的管理:禽类暴发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立即就地捕杀病禽(疫情发生地3km范围内的禽类予以捕杀,Skm内强制性免疫),对疫源地进行封锁和彻底消毒,限制发生禽流感地区可能被病毒污染的禽类制品在市场上流通。
(2)尽量避免与禽类接触:避免直接接触病禽及其排泄物、分泌物等。经常与活禽密切接触的饲养员、屠宰工人等,必须做好防护工作,及时接种流感疫苗等。
(3)加强鸡场的粪便管理:养禽者应加强污染粪便的管理,垫料和粪便可采用掩埋、塑料薄膜覆盖进行堆肥或旋转粉碎等方法处理。
(4)加强病死动物的管理:病死动物需经消毒后送市卫生处理厂处理或就地深埋,防止可能感染H5Nl的动物污染扩散。
(5)加强检疫,严防疫情传染人类:口岸动物检疫机关应随时掌握了解国外和国内其他地区禽流感发生情况。一旦出现禽流感疫情,应立即采取禁运等紧急措施,防止病毒输入或疫情的蔓延、扩散。
3.对易感人群的控制措施
(1)做好个人防护:与感染禽流感的家禽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接种流感疫苗,预防性服用抗病毒药物。进行H5N1分离的实验室应达到P3级标准;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防护设备。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医院诊疗工作中所有医务人员、可能接触病禽或患者的人员,要注意使用工作服、工作裤、工作鞋、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进入留观室、病区的人员,进入疫区的人员,其他接触病、死禽和患者等传染源及其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并包括其污染物品的人员,要使用隔离服、医用防护口罩、帽子、医用手套或橡胶手套、必要时使用防护镜或面罩、鞋套进行加强防护;对于宰杀病禽的人员,对禽流感患者进行有创性操作或尸体解剖的人员,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增加使用正压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2)接种疫苗:疫区及高危人群中提倡使用现行有效的人用流感疫苗,以防止在人类自身发生人、禽流感病毒混合感染,减少人禽流感基因重组的危险;重点人群为老人、12岁以下的儿童以及患有慢性疾病的患者;另外,从事动物禽流感防疫的人员、禽养殖厂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以及接触处理病死禽尸体的人员也应定期接种流感疫苗。
(3)药物预防:对密切接触者可用金刚烷胺预防性服药;亦可服用一些中药制剂提高身体抵抗力,从而降低感染各种病毒的可能性,特别是群众性防治应以中草药为主。
(4)增强机体免疫力:加强体育锻炼,充分休息,避免劳累,不吸烟、不酗酒,保持良好的免疫力;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流感高发季节,应注意多摄入一些富含维生素C等增强免疫力的食物,增强机体对病毒性疾病的抵抗力。
(5)健康教育、注意食品卫生:多途径宣传禽流感防治的相关知识,提高全民自我保健意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食用禽类食品应彻底煮熟。保持房屋通风、清洁卫生。流行季节,儿童尽量不去空气不流畅、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和流感患者的家中。
(6)要严格对环境、工具、排泄物和尸体等进行卫生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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