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问答题]煤矿生产的五大灾害有哪些?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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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督检查中,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仍想生产的煤矿,应当( )。

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煤矿瓦斯监测系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该煤矿未执行整改指令,仍然维持原状继续生产。针对该煤矿这种行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采取的正确做法有( )。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 )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有关部门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管理方面()、()、最全面的一部基本规程,是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具体化。
煤矿生产的五大灾害有哪些?
《煤矿安全规程》于2001年9月28日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自()起施行。
煤矿生产的五大灾害是水、火、()、()、顶板。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文件,制定的《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对使用转载机有哪些规定?
煤矿企业所说的“三大规程”指的是煤矿安全规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企业有《特别规定》规定的煤矿十五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仍然进行生产的,如何处理?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煤矿企业应当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井下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应当载明()。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书之规定: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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