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气体按火灾危险性是如何分级的?
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一部分: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GA/T536.1—2013)易燃气体分为两级。
Ⅰ级: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Ⅱ级:10%≤爆炸下限<13%,并且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实际应用中,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
易燃固体的火灾危险性有( )。
易燃液体比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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