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的定额工期为300天,按照相关规定,招标人在确定合同工期时,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天,超过者,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对某项工程的施工,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了承包商。签定合同时,业主为了约束承包商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承包商支付了20万元定金。业主与承包商双方施工合同中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工期和违约责任等都作了具体约定。
施工合同履行时,在基础工程施工中碰到地下有大量文物,使整个工程停工10天;主体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机械出现故障,使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部分工作停工15天。两次停工承包商都及时提出了工期索赔申请,并提供了施工记录。
某电器设备厂筹资新建一生产流水线,该工程设计已完成,具备必需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件,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工程施工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了标底(800万元)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总工期为300天。
问题:
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条件,应采用何种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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