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药物应遵循什么使用原则?
(1)正确选用外用药物的剂型:应根据皮肤病的临床特点选用适当剂型。急性炎症性皮损,仅有潮红、肿胀、斑丘疹而无糜烂时,选用粉剂或洗剂;有水疱、糜烂、渗出时则选用溶液湿敷;有糜烂但渗出不多时则用糊剂;亚急性炎症皮损渗出不多者可选用油剂或糊剂,如无糜烂宜用乳剂或糊剂;慢性炎症性皮损可选用乳剂、软膏、糊剂或硬膏;如无皮疹仅有瘙痒,选用醑剂或酊剂,也可选用乳剂。
(2)正确选用外用药物的种类:应根据皮肤病的病因、病理变化和自觉症状来选药。如化脓性皮肤病,可选择抗生素类药物;真菌性皮肤病,可选用抗真菌药物;变态反应性疾病,可选用糖皮质激素或抗过敏性药物;瘙痒者选用止痒剂;角化不全时选用角质促成剂;角化过度时选用角质松解剂;有渗出时应选用收敛剂等。
(3)要熟悉药物的禁忌证和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如洗剂不宜应用于毛发部位,它和粉剂均不能应用于结痂、脱屑及湿润的糜烂面;酊剂禁用于急性炎症或渗出糜烂者。
(4)一般宜从低浓度、小面积开始试用,逐渐扩大面积,增加浓度,尽量避免刺激,用药过程中如发现有反应,应立即停药或更换其他药物。
(5)应向患者说明用药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在外用药使用以前,应当向患者详细解释使用方法、使用时间、部位、次数以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其处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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