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马歇尔大法官在“马布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中这样写到:马布里有权利得到委任状:拒发委任状侵犯了他的权利,他的国家的法律为此对他提供救济。同时他又判决最高法院无权发出法院强制执行令。“合众国宪法的词语确认和强化了这一应成为所有成文宪法的本质的原则,即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法院和其他政府部门都受宪法的约束。该命令(指麦迪逊的命令)必须予以撤销。”根据美国遵循先例的原则,该案件确立的美国宪法原则中,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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