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企业进行土方开挖工程,按合同约定3月份的计划工作量为2400m3,计划单价是12元/m3;到月底检查时,确认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为2000m3,实际单价为15元/m3。则该工程的进度偏差(SV)和进度绩效指数(SPI)分别为()。
某委托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土方工程量为28000m3,土方单价为18元/m3。施工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超出原估计工程量15%时,新的土方单价应调整为15元/m。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8所示(时间单位:月)。其中工作A、E、J共用一台施工机械且必须按顺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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