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ard向北京市海淀区苏菲家政公司要求委派一位擦玻璃工。苏菲公司委派工作人员小梅前往。小梅在擦玻璃时,不慎将Leonard的波兰琥珀打碎。Leonard让小梅赔,小梅说赔不起。Leonard找苏菲公司,该公司称琥珀是小梅打碎的,与其无关。Leonard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小梅、苏菲公司的诉讼地位分别是:()
A、小梅为被告
B、苏菲家政公司应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
C、小梅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苏菲家政公司应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小梅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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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考查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发生诉讼的诉讼地位,本案中,小梅是苏菲公司的员工,并在从事苏菲公司职务过程中造成了损失,苏菲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小梅对琥珀的损害有过失,苏菲公司可以向小梅追偿,因此小梅与琥珀损害赔偿案的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