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具体目标
在审计实务中,一般审计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体合理性。总体合理性是指审计人员根据他所掌握的有关被审计单位元的全部信息,评价账户余额合理性。
(二)真实性——验证所记录的业务或所列余额是否真实。如在未发生销售业务的情况下,却在销售账户中记录销售业务,则为不真实。
(三)完整性——验证所发生业务或金额是否均已记录。
(四)所有权——验证所列金额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所有。
(五)估价——验证所列金额是否均经正确估价和计量。
(六)截止——验证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是否已记入适当的期间。
(七)准确性。验证所发生的业务以正确的数额予以记录。
(八)披露——验证账户余额和相应的披露要求是否恰当地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
(九)分类—-验证财务报表中所列金额是否进行恰当的分类。
下列有关生产业务的审计程序和具体审计目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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