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船长要求收货人提货前提供担保时,收货人提供了货物保险人签署的海损担保函,船长还应()。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船长应负责()。
Ⅰ.驾驶船舶;
Ⅱ.检修船舶;
Ⅲ.管理船舶;
Ⅳ.控制船舶。
在卸货港无人提货或收货人迟延提货或拒绝提货的,船长可将货物卸在仓库或其他适当场所,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的承担者是( )。
我国海商法规定,对()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承运人和船舶概不负责。
Ⅰ.承运人;Ⅱ.船长;Ⅲ.船员;Ⅳ.引航员。
当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又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承运人有权对处于其占有之下并属于应付上述费用的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货物,在合理的限度内进行留置,以担保其请求权的实现。
Ⅰ.运费;Ⅱ.亏舱费;Ⅲ.滞期费;Ⅳ.共同海损分摊费用。
通过船舶资源管理这一手段,充分发挥船舶团队成员对驾驶台、机舱等船舶工作场所及工作环境内各种可供利用的资源的(),以实现船舶团队工作的预期目标。
I、控制;
II、协调;
III、管理;
IV、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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