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问答题]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行动原则是?的答案

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行动原则是?

问答题
2021-12-25 23:36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1.迅速报告
2.抢救和自救
3.选安全路线撤离
4.进入避难硐室,等待营救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应当载明()。
煤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
安全管理缺陷是煤矿事故发生的根源之一。
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为三级,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撤销其等级,三级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撤销其等级。
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要坚持()、()、()三并重的原则。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煤矿发生伤亡事故的,由()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2018年9月6日夜班,B煤矿当班工人发现巷道局部有“挂汗”等透水现象,班长甲立即向调度室报告,但当班调度员乙接到报告后未采取任何处置措施,只是安装水泵进行排水,最终导致采煤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当班井下共有90人,有69人安全升井,21人死亡。一、事故的直接原因采煤公作面自开切眼向前推进35 m后,老顶来压,顶板垮落,与上部采空区积水导通,涌入采煤工作面和相邻的两个掘进工作面。二、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间题(1)工作面有透水现象时,未及时分析和采取措施,急于组织生产,重生产、轻安全。(2)该矿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没有执行预测预报等基本原则的规定。(3)该矿缺少安全防范意识,安排人员在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下部区域作业,致使发生透水事故后,人员无法撤离。(4)该矿没有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细则〉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18〕14号)的要求成立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2.除挂汗外,采掘工作面或者其他地点透水预兆还有哪些?3.煤矿采掘工作面遇到何种情况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工作?4.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细则〉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18〕14号),请阐述煤矿防治水“三专” “两探”的内容。
煤矿应急预案与煤矿所在地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煤矿应急预案与煤矿所在地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与煤矿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根据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应急预案定义是:针对()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相关题目

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该煤矿支付医疗费用,工伤补助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计120万,清理现场费用30万元,事故造成财产损失200万元,停产损失300万元,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1万元;此外,还被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给予行政罚款25万元。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 )万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督检查中,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仍想生产的煤矿,应当( )。

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事故隐患的煤矿企业( ),责令限期整改。

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煤矿瓦斯监测系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该煤矿未执行整改指令,仍然维持原状继续生产。针对该煤矿这种行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采取的正确做法有( )。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1周内其负责人或者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带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记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对该煤矿企业的罚款数额是( )。

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是谁?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谁?
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现在有了很大的改进,但不管怎么说,事故仍时有发生,煤矿工人的伤亡也难以完全避免。这说明存在有害的外部性。
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是及时报告实情,积极抢救,安全撤离()。
国有煤矿采煤、掘进、通风、维修、井下机电和运输作业;一律由安监人员带班进行。
煤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
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行动原则是?
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是什么?
煤矿生产中最常用的掘进通风方法是。()
煤矿生产中最常用的掘进通风方式是。()
2003年12月27日,阿拉善左旗蒙西煤矿工业公司青岭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燃烧事故,死亡4人、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达70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这次事故属于()事故。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于2002年7月7日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话会议上指出,发生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的一系列重、特大事故,充分说明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说明了煤矿安全整治和关闭整顿小煤矿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再一次敲响了煤矿安全的警钟。他说,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到实处;二是一些国有煤矿企业特别是老企业,投入不足,设备老化,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持续下降;三是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领导,对关闭整顿小煤矿,仍然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思想障碍,关闭整顿工作抓得不实,对小煤矿死灰复燃、非法开采打击不力;四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煤矿安全整治产生了松懈厌战情绪,擅自降低整治标准,该停产的不停产,该整改的不整改,个别企业领导人不顾矿井通风和安全条件,无视监察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停产整顿指令,冒险组织生产,超能力突击生产。副局长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上述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抓好国有大矿“一通三防”,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严格标准,严格要求,把关闭整顿小煤矿的工作落到实处;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依法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煤矿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关口前移,严密防范。煤矿生产工作的安全堪忧,其中一点就是没有做出适当的规定确保和监督工作环境的安全,这主要是()的责任。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文件,制定的《煤矿安全规程》。
发现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安全撤离、妥善避灾。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