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
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通常包括:制定本省、本市或本地区的教育政策,任命地区教育官员,批准并管理地方教育预算,决定地方教育的最低标准和大纲,制定地区教育发展计划,确定本地区教师任职条件、考核及就业待遇。对本地区的教育教学情况做出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向本地区政府部门汇报工作并接受指导等。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