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土方支护工程,基坑挖土深度为一l2m,基坑上口标高为0.5m,基坑长宽约
为100mX50m,面积约为5000m2,地下承压水位在-15m以下,一8m深处有局部滞水。
建设单位就该工程进行了招标,专业承包单位中标后,根据设计的基础图与地勘报告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设计形式有两种:支护形式一为:1:0.4放坡“土钉墙+钢板网片”混凝土喷锚;支护形式二为:一6m以上为1:0.3放坡“土钉墙+钢板网片”混凝土喷锚;下部一6m~一l2m为直径800mm的钢筋混凝土护坡桩,护坡桩嵌固深度为2.5m。
之后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建设单位要求专业承包单位,对该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核签字、组织专家论证并尽快实施。
事件二:在基坑支护工程开始施工后,设计单位因建筑使用功能调整,对支护形式二的部位局部基础加深至-14m。
某建设项目的一期工程基坑土方开挖任务委托给某机械化施工公司。该场地自然地坪标高-0.60m,基坑底标高-3.10m,无地下水,基坑底面尺寸为20×40(m2)。经甲方代表认可的施工方案为:基坑边坡1:m=1:0.67(Ⅲ类土),挖出土方量在现场附近堆放。挖土采用挖斗容量为0.75m3的反铲挖土机,75kW液压推土机配合推土(平均推运距离30m)。为防止超挖和扰动地基土,按开挖总土方量的20%作为人工清底、修边坡土方量。施工单位提交的预算书中的土方开挖工程量为2530m3,预算单价为5850.00元/1000m3,即该项土方开挖直接费为2.53×5750.00=14800.50元。
问题
背景:某土方支护工程,基坑挖土深度为一l2m,基坑上口标高为0.5m,基坑长宽约
为100mX50m,面积约为5000m2,地下承压水位在-15m以下,一8m深处有局部滞水。
建设单位就该工程进行了招标,专业承包单位中标后,根据设计的基础图与地勘报告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设计形式有两种:支护形式一为:1:0.4放坡“土钉墙+钢板网片”混凝土喷锚;支护形式二为:一6m以上为1:0.3放坡“土钉墙+钢板网片”混凝土喷锚;下部一6m~一l2m为直径800mm的钢筋混凝土护坡桩,护坡桩嵌固深度为2.5m。
之后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建设单位要求专业承包单位,对该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核签字、组织专家论证并尽快实施。
事件二:在基坑支护工程开始施工后,设计单位因建筑使用功能调整,对支护形式二的部位局部基础加深至-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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