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企业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对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下列项目可以计入利息支出扣除的是()。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幢写字楼取得收入120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金额为250万元,按国家规定支付购进土地登记的过户等相关费用3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10%计算,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0万元。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2009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商品房一幢,取得销售收入1.5亿元,已知该公司支付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费及开发成本合计为5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有关税金825万元。该公司销售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
计算问答题:某市一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在本市区开发一个项目,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该项目商品房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并签订了销售合同。
(2)签订土地购买合同,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款600万元,相关税费50万元。
(3)发生拆迁补偿费200万元,前期工程费10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75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共计15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60万元。
(4)发生销售费用1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管理费用80万元。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
(2)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准予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3)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
(4)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计算问答题:某县城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4年度委托建筑公司承建位于县城的住宅楼10栋,其中:80%的建筑面积直接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7648万元;其余部分暂时对外出租,本年度取得租金收入63万元。与该住宅楼开发相关的成本、费用有:(1)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1400万元。
(2)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相关税费42万元。
(3)前期拆迁补偿费90万元,直接建筑成本2100万元,环卫绿化工程费用6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450万元、销售费用280万元、财务费用370万元(利息支出不能准确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当地省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g%。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房地产开发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
(2)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的合计数;
(3)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金额;
(4)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金额;
(5)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
(6)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2014年10月,甲市A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的办公楼项目,共取得收入30000万元。A公司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已知A公司为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为5000万元;该项目房地产开发成本为70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为2000万元(含加罚利息100万元),该部分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时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进行计算分摊;该项目发生房地产开发费用1000万元。A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营业税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印花税税率为0.05%)。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A公司的办税人员认为:
(1)A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5000万元以及房地产开发成本7000万元均可以全额扣除。
(2)由于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时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进行计算分摊,因此A公司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为(5000+7000)×5%=600万元。
(3)A公司可以扣除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由于已在A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中列支,不再重复扣除。
(4)A公司可以加计扣除(5000+7000)×20%=2400万元。
问题:
(1)逐项指出办税人员的看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说明理由。
(2)计算该项目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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