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中对大工业用户的基本电费的计收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供电营业规则》中第八十四条规定: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可按实用天数(日用电不足24h的,按1天计算)每日按全月基本电费的1/30计算。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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