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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分析安全事故多发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哪些?

问答题
2021-12-26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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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一是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少措施只是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口头上,没有得到认真执行。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不断发生。
三是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生产安全设施设备落后。
四是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
五是不少职工缺少安全生产的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
六是煤炭需求过旺,生产和运输绷得过紧,超能力开采,超负荷运输,加大了安全生产压力。
七是安全执法和监督不到位,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查处不力。
八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纵容和庇护非法生产行为。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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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督检查中,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仍想生产的煤矿,应当( )。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关闭煤矿的说法,正确的有( )。

某煤矿因存在通风系统不合理、采区工作面数量严重超规定要求的重大安全隐患,被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煤矿安全监察内容的说法,正确的是( )。

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事故隐患的煤矿企业( ),责令限期整改。

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煤矿瓦斯监测系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该煤矿未执行整改指令,仍然维持原状继续生产。针对该煤矿这种行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采取的正确做法有( )。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 )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有关部门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1周内其负责人或者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带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记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对该煤矿企业的罚款数额是( )。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闭煤矿应当达到的要求有( )。

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是谁?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谁?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应如何处罚?
煤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
全面分析安全事故多发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哪些?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于2002年7月7日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话会议上指出,发生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的一系列重、特大事故,充分说明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说明了煤矿安全整治和关闭整顿小煤矿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再一次敲响了煤矿安全的警钟。他说,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到实处;二是一些国有煤矿企业特别是老企业,投入不足,设备老化,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持续下降;三是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领导,对关闭整顿小煤矿,仍然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思想障碍,关闭整顿工作抓得不实,对小煤矿死灰复燃、非法开采打击不力;四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煤矿安全整治产生了松懈厌战情绪,擅自降低整治标准,该停产的不停产,该整改的不整改,个别企业领导人不顾矿井通风和安全条件,无视监察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停产整顿指令,冒险组织生产,超能力突击生产。副局长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上述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抓好国有大矿“一通三防”,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严格标准,严格要求,把关闭整顿小煤矿的工作落到实处;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依法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煤矿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关口前移,严密防范。煤矿生产工作的安全堪忧,其中一点就是没有做出适当的规定确保和监督工作环境的安全,这主要是()的责任。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文件,制定的《煤矿安全规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企业有《特别规定》规定的煤矿十五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仍然进行生产的,如何处理?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应当载明()。
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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