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分割剂量、疗程及总治疗剂量要符合的放射生物学的基
(1)常规放射治疗,每次量应在180~210cGy,两次照射至少间隔6小时,每日照射量不宜超过5Gy。
(2)在减轻早期反应同时,放疗疗程不宜过长。
(3)避免严重晚期放射损伤的前提下,应尽量给予高剂量。
(4)对α/β比值小,生长缓慢肿瘤可考虑少分次大剂量放射。
(5)对α/β比值大,生长迅速肿瘤,宜采用超分割、尤其是加速超分割。
(6)放疗尽可能不中断,总疗程时间不延长,因分割放疗中肿瘤干细胞的快速增殖,拖延的时间要补偿相当的剂量,可采用加速超分割照射,每天补偿60cGy剂量。延长总疗程时间也是放射治疗肿瘤局部失控或复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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