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通令、命令、决定,由军政首长署名公布;奖旗、奖状以行政单位或部队的司令部、政治部(处)名义颁发;喜报、立功受奖证书以部队政治部(处)的名义填发。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并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公布。( )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