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中对天然玉石的定义和定名规则
天然玉石:由自然界产出的,具有稀少性和工艺价值的矿物集合体,少数为非晶质体。 定名规则: 1.直接使用天然玉石基本名称或矿物(岩石)名称,在天然矿物或岩石名称后可附加“玉”字,无需加“天然”二字。除天然玻璃外。 2.不用雕琢形状定名天然玉石 3.不允许单独使用“玉石”或“玉”直接代替具体的天然玉石名称; 4.国标附录A2表中列出的带有地名的天然玉石基本名称,不具有产地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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