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系2009年秋某地征兵工作的政审人员,收受应征人员乙的父母所送财物两万余元。乙本身符合各项征兵条件。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B、张某负责某地方征兵工作的体检任务,在体检过程中,发现李某身体有不符合征兵条件的残疾,李某为顺利入伍,送给张某12000元作为感谢费,后张某帮助李某顺利通过体检。张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C、曾伟找到在部队负责征兵工作的舅舅梁某,称其想去当兵。梁某明知曾伟多年前实施过诈骗和抢劫,有前科不能入伍。但是看曾伟来求情,后帮助其顺利入伍。梁某的行为构成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D、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玩忽职守罪只能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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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在征兵过程中,如果行为人的行贿或者受贿行为构成犯罪,而接送不合格兵员的行为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应按行贿罪或者受贿罪定罪处罚;如果行贿或者受贿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应以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定罪,从重处罚如果两种行为都构成犯罪,则应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