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内资企业2008年度来源于境内的全部应税所得为100万元,来源于境外A国分公司生产经营所得(扣除境外已缴所得税)20万元,在A国已缴所得税5万元,假设该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且不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则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下列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有()。
Ⅰ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Ⅱ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Ⅲ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Ⅳ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列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按20%税率减半缴纳“预提所得税”的是( )
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有( )。
某国有企业202x年境内所得1200万元,境外所得(均为税后所得)有三笔,其中来自甲国有两笔所得,分别为120万元和51万元,税率分别为40%和15%,来自乙国所得42.5万元,已纳税7.5万元(甲国、乙国均与我国签订了避免重复征税的税收协定)。则202x年该国有企业应纳所得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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