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4年签订下列合同:
(1)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年报审计合同,审计费为12万元。
(2)与国外某公司签订一份五年期的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费按此项技术生产的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的2%收取,每年分别在6月和12月结算,尚未核算出相关产品销售收入额。
(3)与国内甲公司签订委托定制产品合同,约定产品生产的原材料由甲公司提供,合同只约定定制产品总金额40万元,未分别载明提供的材料款和加工费。
(4)与供电部门签订一份供电合同,合同约定按实际供电数量和金额按月结算电费。
(5)与某材料供应商签订一份材料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60万元;次月因生产计划变化,经与供应商协商减少采购数量,签订一份补充合同,合同金额修改为50万元。
(6)与银行签订一份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最高贷款限额为5000万元,每次在限额内借款时,按实际借款金额另行签订借款合同。
(7)以500万元取得一宗土地用于建造厂房,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问题:请分别说明该企业签订的上述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若缴纳,则简述计算缴纳印花税时的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目。
(1)不缴纳印花税。
(2)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合同所载的金额,但是本题中合同无法确定计税金额,暂按5元贴花,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3)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40万元,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加工定做合同,若合同未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则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
(4)不缴纳印花税。
(5)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60万元,因为合同金额减少,多贴印花的不得申请退税或抵扣;适用“购销合同”税目。
(6)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5000万元,因为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规定最高限额,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适用“借款合同”税目。
(7)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500万元;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税务师李平在代理某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业务中,遇到以下问题,其中企业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
2015年8月25日,国税稽查局对某公司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2014年4月收取价外费用200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企业已经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当月将应补的增值税额缴纳。则9月5日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以下填表中正确的有( )。(增值税率17%)
税务师在审核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发现下列情况应作为纳税义务发生确认应税销售额的有( )。
我国房地产投资经营过程中企业纳税的主要税种有( )。
湖北某综合性企业2014年度发生如下业务:
(1)与某银行签订一笔借款合同,合同规定借款额度为5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借款业务300万元;
(2)与甲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0万元。
(3)与乙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货物金额为200万元,运输费用10万元。
(4)2014年年初拥有房产原值8000万元,其中70%自用(当地规定房产原值扣除比例20%),30%对外出租用于经营,租赁合同约定全年租金收入1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2)计算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3)计算该企业与乙企业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4)计算该企业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应纳印花税数。
某企业2014年签订下列合同:
(1)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年报审计合同,审计费为12万元。
(2)与国外某公司签订一份五年期的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费按此项技术生产的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的2%收取,每年分别在6月和12月结算,尚未核算出相关产品销售收入额。
(3)与国内甲公司签订委托定制产品合同,约定产品生产的原材料由甲公司提供,合同只约定定制产品总金额40万元,未分别载明提供的材料款和加工费。
(4)与供电部门签订一份供电合同,合同约定按实际供电数量和金额按月结算电费。
(5)与某材料供应商签订一份材料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60万元;次月因生产计划变化,经与供应商协商减少采购数量,签订一份补充合同,合同金额修改为50万元。
(6)与银行签订一份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最高贷款限额为5000万元,每次在限额内借款时,按实际借款金额另行签订借款合同。
(7)以500万元取得一宗土地用于建造厂房,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问题:请分别说明该企业签订的上述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若缴纳,则简述计算缴纳印花税时的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目。
某制药企业2012年2月进行20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计算全年的销售收入5000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800万元,扣除1-11月预缴的所得税200万元,补缴所得税0万元。经税务机关查证,发现以下问题
(1)2011年7月对一幢办公楼进行装修,该办公楼原值80万,已提足折旧,9月份完工,共装修费用20万,计入管理费用,在税前一次性扣除(假设预计尚可使用5年)。
(2)购买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营业费用中业务招待费性质支出10万元,全部税前扣除。
(4)营业费用中广告费支出500万元,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5)2011年4月购入一项专利技术价值240万元,税法规定按10年直线摊销,该企业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税前扣除。
请分析说明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是否有误,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并计算调整后应补交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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