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万元以上的,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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