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国家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和相关的法律责任。根据这个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下列费用中,不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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