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并定期进行考试。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调到新的工作岗位的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对外厂支援的工人、临时工、参加劳动的干部,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