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月30日,某中外合资石化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平安福寿险。徐女士是该公司的职工,受益人为徐女士的丈夫。1998年5月1日晚上,徐女士与丈夫发生争吵,最后被丈夫扼死。徐女士新婚不久,无子女,父母均健在。第二天,犯罪嫌疑人自首。问徐女士的继承人能否领取保险金及如何分配?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就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徐女士的丈夫作为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徐女士的丈夫丧失受益权。同时,保险公司应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也就是被保险人的父母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2014年10月,向某为自己18岁的儿子投保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2017年向某的儿子因抑郁自杀身亡,向某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下列关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某私营公司经理于1990年3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保险公司经过核保,决定承保,承保责任即日起开始生效。该经理于91年3月因不明原因自杀死亡。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某私营公司经理于1990年3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保险公司经过核保,决定承保,承保责任即日起开始生效。该经理于91年3月因不明原因自杀死亡。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某私营公司经理于1990年3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保险公司经过核保,决定承保,承保责任即日起开始生效。该经理于91年3月因不明原因自杀死亡。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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