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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2014年1月起承包某服装厂,依据承包协议,服装厂工商登记更改为个体工商户。2014年张某经营的服装厂共取得收入50万元,发生成本、费用、税金等相关支出43万元(其中包括张某工资每月3200元)。2014年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单选题
2021-12-28 11:49
A、10060
B、10070
C、10150
D、1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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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500000-430000+3200×12-3500×12=66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66400×30%-9750=10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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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某所在县是全国服装生产大县,有数千家小规模的服装厂,其中有许多未办理任何手续。2008年,江某也筹集资金开办了一家服装厂,但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2009年,在该县工商部门开展的全县查处无照经营执法大检查中,对大部分此类无照企业都处以数千元罚款,并责令补办有关手续。镇工商所查获了江某的无照经营行为后,因江某与该工商所所长有私怨,被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机器设备)。江某不服,向县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县工商局未予受理,告知江某应向市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因所在镇与市区距离遥远,江某一怒之下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人民政府也不予受理,而告知其向市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江某不得不将行政复议申请送至市工商局。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属滥用职权,予以变更,对江某处以罚款8000元,并责令其在1个月内补办有关手续。该处罚行为是否属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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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达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展业务时可以使用伟这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一概与商场无关。1999年11月2日,该商场百货组以伟达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一份购买5万件服装的合同,合同约定由百货组自行提货,签约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签订时,双良商场书面承诺对该合同买方所承担的货款义务负、保证责任。此外,百货组还以伟达商场的名义,将商场的4辆汽车向时尚服装厂作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11月5日,百货组派人到时尚服装厂提货,该服装500件一包,服装厂装货人员共装运了105包服装,双方人员当时均未察觉。货车回商场途中与一辆运煤车相撞起火,车上服装全部被烧毁。上述合同中买方的权利、义务应由谁享有、承担?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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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达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展业务时可以使用伟这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一概与商场无关。1999年11月2日,该商场百货组以伟达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一份购买5万件服装的合同,合同约定由百货组自行提货,签约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签订时,双良商场书面承诺对该合同买方所承担的货款义务负、保证责任。此外,百货组还以伟达商场的名义,将商场的4辆汽车向时尚服装厂作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11月5日,百货组派人到时尚服装厂提货,该服装500件一包,服装厂装货人员共装运了105包服装,双方人员当时均未察觉。货车回商场途中与一辆运煤车相撞起火,车上服装全部被烧毁。设百货组派出的货车系通达汽车运输公司的货车,货车与运煤车相撞系由于不可抗力,现根据通达公司与百货组之间的运输合同,通达公司应否承担100包货物被烧毁的损失,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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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为某服装厂安全主管,王某为某食品厂安全主管,李某为某炼钢厂安全主管,赵某为某建筑公司安全主管。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上述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的是( )。

中国公民张某,2014年取得以下收入:

(1)2014年4月1起开始承包甲企业,并拥有所有权,承包经营期限9个月。当年取得承包所得60000元,另外张某每月还从该企业领取工资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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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画拍卖,取得收入80000元,不能提供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

(4)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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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且承包人、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张某2014年1月起承包某服装厂,依据承包协议,服装厂工商登记更改为个体工商户。2014年张某经营的服装厂共取得收入50万元,发生成本、费用、税金等相关支出43万元(其中包括张某工资每月3200元)。2014年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某服装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4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0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服装厂此项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元。

张某经营一私营服装厂。1998年3月20日,张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南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月2日,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6月10日提起公诉。10月6日,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张某证据不足,宣告张某无罪。南区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抗诉决定。同年12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该服装厂因张某被羁押,于1998年3月停产。1998年9月23日,南区工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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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羁押造成的精神损害,张某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要求?()
甲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销售给乙企业300套服装,不含税价格为700元/套。由于乙企业购买数量较多,甲服装厂给予乙企业7折的优惠,并按原价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备注”栏注明。甲服装厂当月的销项税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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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服装厂与南方制造公司签订合同,要求服装厂为制造公司生产1000套工作服,并于2018年12月20日交货;制造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付款。截至12月26日服装厂仍未交货,则南方制造公司也可以拒绝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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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服装厂2010年服装生产量为100万件。试求:

预计从2011年起,生产量每年递增10%,问到2015年该厂服装生产量可达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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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A服装厂向中国商标局申请了“名媛”牌服装注册商标,并于2001年5月1日获得核准注册。武汉B服装厂想通过使用北京A服装厂的“名媛”牌商标,销售自己生产的服装。2005年5月1日,北京A服装厂与武汉B服装厂签订了“名媛”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后,北京A服装厂应承担哪些法定责任?武汉B服装厂应承担哪些法定责任?
某学校与某服装厂签订定作1000套学生服的合同。双方约定在学校开学前5日钱货两清。服装厂如期完成定作任务后,学校却以资金困难为由,要求服装厂先提供服装,待开学向学生收取服装费后再结清酬金。请分析在该案中,服装厂是否有权拒绝向学校交付服装?
2014年5月,甲服装厂接受乙商场委托加工一批工作服,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中注明所需材料全部由甲服装厂提供,金额为200万元,另收取加工费30万元;与丙公司签订一份以货易货合同,合同约定甲服装厂以420万元的服装换取丙公司380万元的布料,甲服装厂取得丙公司支付的差价款40万元。已知: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5‰,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甲服装厂2014年5月应缴纳印花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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