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2014年1月起承包某服装厂,依据承包协议,服装厂工商登记更改为个体工商户。2014年张某经营的服装厂共取得收入50万元,发生成本、费用、税金等相关支出43万元(其中包括张某工资每月3200元)。2014年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张某为某服装厂安全主管,王某为某食品厂安全主管,李某为某炼钢厂安全主管,赵某为某建筑公司安全主管。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上述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的是( )。
中国公民张某,2014年取得以下收入:
(1)2014年4月1起开始承包甲企业,并拥有所有权,承包经营期限9个月。当年取得承包所得60000元,另外张某每月还从该企业领取工资2500元;
(2)1月份购入某种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200元。6月份将买入的债券一次性卖出,每份卖出价18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
(3)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画拍卖,取得收入80000元,不能提供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
(4)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计算张某承包甲企业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张某经营一私营服装厂。1998年3月20日,张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南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月2日,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6月10日提起公诉。10月6日,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张某证据不足,宣告张某无罪。南区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抗诉决定。同年12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该服装厂因张某被羁押,于1998年3月停产。1998年9月23日,南区工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的营业执照。
张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决定.请回答第问题。
某服装厂2010年服装生产量为100万件。试求:
预计从2011年起,生产量每年递增10%,问到2015年该厂服装生产量可达到多少?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