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行广告代理制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
(1)试点媒介的范围:目前只选择报纸、广播、电视为试点媒介。
(2)对广告客户的要求:必须委托有广告代理权的广告公司代理其广告业务。
(3)对试点地区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要求: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必须把发布和承揽分开,媒介发布广告应委托有代理权的广告公司代理。
(4)对广告公司的要求:突出了广告公司在代理制的中重要作用,也给广告公司提供了用武之地。
(5)媒介单位成立广告公司的问题:要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承揽和发布必须分开的原则。
(6)广告代理费的标准:按国际惯例,广告公司收取代理费的标准是15%。
广告主出资(或通过代理商)买下广告媒体某个时空单位的发布权,直接向消费者发布广告,使广告信息能直通便捷地向目标市场传递的广告活动方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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