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以下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处理的事项()。
Ⅰ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乙公司资产
Ⅱ甲公司以100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交换乙公司资产
Ⅲ甲公司发行股份获取职工服务
Ⅳ甲公司发行股份获取其他公司服务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份总数的35%,其余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决定如何销售。
甲股份有限公司委托A证券公司发行普通股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元。根据约定,股票发行成功后,甲股份有限公司应按发行收入的2%向A证券公司支付发行费。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股票发行成功后,甲股份有限公司记入“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应为( )万元。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