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专门从事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研发的企业,国家为了鼓励其高新产业技术的发展与创新,于20×1年将甲公司纳入高新企业行列,并规定其自20×2年1月1日起可按15%(预期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甲公司于20×1年发生经营亏损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预计其于未来5年期间能够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假定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下列关于甲公司20×1年所得税的处理,正确的是()。
甲公司2012年实现利润总额3640万元,当年度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如下:
(1)自3月20日起自行研发一项新技术,2012年以银行存款支付研发支出共计68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2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支出6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支出400万元,研发活动至2012年底仍在进行中。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7月10日,自公开市场以每股5.5元购入20万股乙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2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7.8元。税法规定,企业持有的股票等金融资产以取得成本作为计税基础。
(3)2012年发生广告费2000万元。甲公司当年度销售收入98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其他有关资料: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题不考虑中期财务报告的影响,除上述差异外,甲公司2012年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无期初余额,假定甲公司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要求:
(1)对甲公司2012年自行研发新技术发生支出进行会计处理,确定2012年12月31日所形成开发支出的计税基础,判断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2)对甲公司购入及持有乙公司股票进行会计处理,计算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2012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编制确认递延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3)计算甲公司2012年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确认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非专利技术转让给乙公司,取得转让价款1200万元,转让当日该非专利技术账面成本为450万元(等于计税基础),转让过程中支付相关税费65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事项,甲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某软件企业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该企业2017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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