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和措施有哪些?
A.广告经营单位应当在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广告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未申请变更并经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不得改变广告经营范围。
B.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加强日常检查,并定期对辖区内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C.广告经营单位在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有《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又未按《办法》规定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撤回《广告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单位违反《广告法》规定,被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停止广告业务的由发证机关缴销《广告经营许可证》。
D.广告经营单位应当将《广告经营许可证》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广告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发生损毁、丢失的,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及时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补领。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