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联保贷款小组的借款总额(联保总额)应当根据商户的信誉状况、资金需求和偿还能力等相关情况合理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联保保证金的()倍,经市州行社信贷管理部门书面同意,放大系数可以扩大到()至()倍,但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全体联保成员可快速变现净资产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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