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具体情形为: 1.以对话形式作出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效力; 2.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3.采用数据电子形式进行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要约生效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要约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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