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强碱液槽(Φ12*10M)焊接标准及验收。
1、本设备按JB/T4735-1997《钢制焊接常压容器》及“立式圆筒形储罐”的规定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并符合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焊接接头形式及尺寸按GB985-986中的规定执行
3、当焊接采用手工焊时,焊条型牌号为E4315
4、焊接接头经外观检查合格后,按JB4730规定进行局部射线,超声波或磁粉无损检测,检验结果:射线Ⅲ级合格超声波检测Ⅱ级合格;磁粉或渗透按“表面检测”规定的缺陷等级评定,其中缺陷显示累计长度按Ⅲ级为合格。(按JB/4735-97中的15.3.5.2-15.3.5.9的规定)
5、罐底的所有焊接头应采用真空箱法进行严密性实验,试压负值不得低于53KPa,无渗漏为合格
6、底板、筒体的焊缝焊后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建议采用爆炸消除残余应力热处理方法),无异常变形为合格
7、未注焊缝为连续,焊缝高为两焊件中薄者的厚度
8、设备制作完毕后进行盛水试验,无异常变形和渗漏为合格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 )。
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有关专业验收规范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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