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的答案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前备置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单选题
2021-12-30 04:26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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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的一般规定、利润及其分配、公积金的提取。

感兴趣题目
A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拟对与B公司合并事宜做出表决。如在股东大会表决时()能使公司合并决议得以通过。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3 000万股,每股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另一公司合并的事项作出决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中,能使决议得以通过的是( )。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3000万股,每股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另一公司合并的事项作出决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中,能使决议得以通过的是()。
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表决与另一公司合并事项。根据我国公司法,此项决议必须经该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包括()。
甲持有乙公司34%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2007年1月,乙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其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宜。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包括甲)所持表决权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49%,除一名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的小股东反对外,其余股东都同意乙公司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各股东。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共有9名董事。该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2008年真题]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A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以下决议: (1)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董事会秘书甲准备有关发行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2)决定不同意股东乙向不是A公司股东的B公司转让其股份。 请分析A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为什么?
相关题目
持有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6年4月8日,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高管”)持股事项的议案中包含下列内容。其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该在会议召开( ) 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 ),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一定期间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该期间为( ) 得分:0分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年应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 )情况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单独或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 )年会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各股东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内注销;属于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和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情形的,应当在()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在()情况下可以不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公司应当在发行完成当年及其后的一个会计年度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布后的(),对发行人进行回访,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召开5个工作日之前,将回访报告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告。
持有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上市公司就发行证券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前备置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每年召开()次年会(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个月内举行。
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拟对公司合并事宜作出表决。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能使公司合并决议得以通过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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