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2013年6月1日,甲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一批产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1600万元,成本为1000万元。至2013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对外售出该批产品的40%,当日,剩余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50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3年12月31日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上述产品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甲公司2011年1月10日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l7200万元,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9200万元。假定该项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且按照税法规定该项合并为应税合并。
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乙公司股权的1/4对外出售,取得价款5300万元。出售投资当日,乙公司自甲公司取得其80%股权之日起持续计算的应当纳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辨认净资产总额为24000万元,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账面净资产为20000万元。
该项交易后,甲公司仍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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