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变量引入的原则是什么?
(1)如果一个定性因素有m方面的特征,则在模型中引入m-1个虚拟变量; (2)如果模型中有m个定性因素,而每个定性因素只有两方面的属性或特征,则在模型中引入m个虚拟变量;如果定性因素有两个及以上个属性,则参照“一个因素多个属性”的设置虚拟变量。 (3)虚拟变量取值应从分析问题的目的出发予以界定; (4)虚拟变量在单一方程中可以作为解释变量也可以作为被解释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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