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2010年取得股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股息、红利收入100万元,让渡专利使用权收入1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5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万元。
中国公民宋某是一家公司的营销主管,每月工资收入8000元,2010年取得的有关收入如下:
(1)2010年1月除了取得正常工资外,还取得上年度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
(2)2010年5月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字画拍卖,取得收入300000元,拍卖过程中缴纳相关税费2万元,但宋某不能提供合法的财产原值凭证。
(3)2010年6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国外旅游,免交旅游费l2000元,另外还取得1000元的福利卡一张。
(4)2010年7月将其两套普通住房中的一套转让,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转让过程中缴纳相关税费2万元。已知该住房为宋某2002年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按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原房产价款为40万元,宋某为取得安置住房,需另支付货币20万元,取得房屋过程中又缴纳相关税费1万元;宋某对该住房进行装修,实际发生装修费14万元,能够提供相关证明。
(5)2010年8月购买“打包”债权,实际支出为50万元,2010年9月处置该债权的40%,取得收入30万元,另支付债权处置过程中的评估费1万元,其他相关税费1万元。
(6)2010年10月1日因公司裁员,与宋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宋某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80000元,已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0000元,宋某在该公司工作了3年。
(7)2010年12月从境内某上市公司取得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20000元;取得2010年全年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3000元。
(8)当年还从境外A国取得两项所得,一项发表专业文章取得稿酬收入3800元,另一项是转让某专利取得收入7000元,已分别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50元和1200元。
要求:
某国有企业20×7年11月接受捐赠一台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20×8年6月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将其出售,售价为260万元,出售时的清理费用为3万元,按税法规定已计提折旧4万元;假如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该国有企业20×8年就该转让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万胜公司2010年共实现税前收入总额1800万元,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收入1600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2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250万元,其中: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75万元,业务招待费90万元,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税收滞纳金15万元,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均未经税务部门批准,其他成本费用支出均符合税法规定。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万胜公司201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