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资金或证券交收违约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需要垫付资金或证券给守约方。()
为防范证券结算风险,我国还设立了(),用于垫付或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等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
因发生违约交收、技术故障等原因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造成了损失,垫付或弥补该项损失的资金来源是( )。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