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施工人员职责是什么?
施工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下列施工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持活动中,属于管理体系运行的是( )。
项目建设现场材料、设备和工具的流动性大,另一方面由于技术进步,项目不断引入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等变化因素,以及施工作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并处在动态调整的不稳定状态中,加大了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难度。这体现了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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