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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能力,即能够适用破的答案

破产能力,即能够适用破产程序而得宣告破产的资格,是法院对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并宣告其破产的必要条件。以下关于破产能力的叙述错误的是(    )

多选题
2021-07-17 19:27
、<span>各国破产立法,多采一般破产主义,对破产法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定</span>
、<span>合伙企业破产清算的,可以参照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span>
、<span>我国正在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市场主体的破产制度</span>
、<span>在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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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各国破产立法,多采一般破产主义,对破产法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定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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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兴趣题目
破产程序主要包括破产申请和受理、破产宣告、破产清算三大程序。()
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哪些?
在破产程序中,有权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原文”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以上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原文”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 )以上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破产程序是指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终结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程序,也叫破产还债程序,下列不属于破产三大程序的是()。
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破产企业应当以破产宣告日为破产报表日编制()及相关附注。
在破产程序中,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职权应当由谁行使?()
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得以被宣告破产的资格是()。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某公司申请破产,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公司符合破产条件,并宣告其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经过财产清理和变价,发现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管理人的报酬。则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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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终结,又称破产程序终止,是指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发生应当终止破产程序的法定原因时,法院裁定结束破产程序。这些原因包括(     )

破产能力,即能够适用破产程序而得宣告破产的资格,是法院对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并宣告其破产的必要条件。以下关于破产能力的叙述错误的是(    )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人是( )
破产能力,即能够适用破产程序而得宣告破产的资格,是法院对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并宣告其破产的必要条件。以下关于破产能力的叙述错误的是( )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其效力不及于企业法人在外国的财产;但外国法院作出的破产宣告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在我国的财产的,根据对等原则,我国法院对债务人的破产宣告,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在 的财产。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下列各项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是( )
29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规定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S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对S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S企业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债权人乙申请对债务人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了其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宣告甲公司破产前,下列人员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其债务人甲公司破产,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最终会宣告甲公司破产的标准应是该企业: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构成债务人财产的是()。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构成债务人财产的是( )。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
甲债权人由于长江公司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于是对长江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长江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甲债权人由于大同公司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于是对大同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大同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破产宣告时,破产债权人对于破产人负有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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