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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年12月,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自20×3年1月1日起撤销某营销网点,该业务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为实施该业务重组计划,甲公司预计发生以下支出或损失:因辞退职工将支付补偿款100万元,因撤销门店租赁合同将支付违约金20万元,因处置门店内设备将发生损失65万元,因将门店内库存存货运回公司本部将发生运输费5万元。该业务重组计划对甲公司20×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

单选题
2021-07-17 17:56
A、-120万元
B、-165万元
C、-185万元
D、-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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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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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年12月20日,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向100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2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根据股份支付协议的规定,这些高管人员自20×7年1月1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满3年,即可于20×9年12月31日无偿
获得授予的普通股。甲公司普通股20×6年12月20日的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20×6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格为每股15元。
20×7年2月8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以每股10元的价格回购本公司普通股200万股,拟用于高管人员股权激励。
在等待期内,甲公司没有高管人员离开公司。20×9年12月31日,高管人员全部行权。当日,甲公司普通股市场价格为每股13.5元。
要求:

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20×7年1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为: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5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为每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6%;满足上述业绩条件的,每持有1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可以从甲公司获得相当于行权当日甲公司股票每股市场价格的现金,行权期为2年。乙公司20×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5%,本年度有1名管理人员离职。该年末,甲公司预计乙公司20×8年净利润增长率将达到6%,未来1年将有3名管理人员离职。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如下:20×7年1月1日为9元;20×7年12月31日为10元;20×8年12月31日为12元。下列关于该股权激励计划对甲乙公司20×7年报表项目的影响额,正确的有()。
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对外公布的日期是2013年3月31日,该公司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有()。
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于2020年2月27日经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2020年3月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20年3月10日经董事会审议,于2020年3月丨8日对外报出,在2020年3月15日发现报告期差错,经过更正后董事会再次批准于2020年4月1日对外报出,甲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实际对外报出。则甲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为( )。
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该公司2020年1月1日至3月30日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有(  )。
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20年4月3日。该公司2020年1月1日至4月3日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的有(  )。
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20年4月3日。该公司2020年1月1日至4月3日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的有(  )。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8年2月1日向乙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的看涨期权。根据该期权合同,如果乙公司行权(行 权价为102元),其有权于20×9年1月31日以每股102元的价格向甲公司购入其普通股1000股。 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合同签定日20×8年2月1日 (2)20×8年2月1日每股市价100元 (3)20×8年12月31日每股市价105元 (4)20×9年1月31日每股市价103元 (5)20×9年1月31日应支付的固定行权价格102元 (6)20×8年2月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4000元 (7)20×8年12月3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3000元 (8)20×9年1月31日期权的公允价值1000元 (9)结算方式:乙公司行权时以现金换取甲公司的普通股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20X9年1月31日乙公司选择行权,那么甲公司因该看涨期权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为( )
计算题: 甲公司是一家进出口公司,主要业务为从国内采购机械设备到国外销售。20×7年3月1日,甲公司与美洲公司签订了一份离岸价1000万美元的成套设备出口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20×8年2月15日至3月1日之间将该设备于上海港交付运输,美洲公司于20×7年3月15日向甲公司出具了银行信用证,该出口合同已经生效。20×7年3月1日合同签订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7.2;至20×7年末,由于人民币汇率调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跌至1:7.0,根据国际汇市预期,未来6个月汇率将保持在1:7.0附近极小幅波动。20×7年年末,该设备国内市场采购价为7100万元人民币,预计至20×8年7月该采购价格不会发生变动。 要求: (1)假定甲公司已于20×7年11月30日购入该设备,设备价款为7120万元人民币,在20×7年末该设备已存在于甲公司仓库中,甲公司应如何处理? (2)假定甲公司直至20×7年末尚未购入该设备,甲公司在年末应如何处理? (以万元人民币为单位)
甲公司为一家电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B、C三种家电产品。甲公司2×17年度有关事项如下:(1)甲公司管理层于2017年11月制定了一项业务重组计划。该业务重组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从2018年1月1日起关闭C产品生产线;从事C产品生产的员工共计250人,除部门主管及技术骨干等50人留用转入其他部门外,其余200人都将被辞退。根据被辞退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甲公司将一次性给予被辞退员工不同标准的补偿,补偿支出共计1000万元;C产品生产线关闭之日,租用的厂房将被腾空,撤销租赁合同并将其移交给出租方,用于C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等将转移至甲公司自己的仓库。上述业务重组计划已于2017年12月2日经甲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于12月3日对外公告。2017年12月31日,上述业务重组计划尚未实际实施,员工补偿及相关支出尚未支付。为了实施上述业务重组计划,甲公司预计发生以下支出或损失:因辞退员工将支付补偿款1000万元;因撤销厂房租赁合同将支付违约金20万元;因将用于C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等转移至仓库将发生运输费2万元;因对留用员工进行培训将发生支出1万元;因推广新款B产品将发生广告费用180万元;因处置用于C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将发生减值损失100万元。(2)2017年12月15日,消费者因使用C产品造成财产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500万元。12月31日,法院尚未对该案作出判决。在咨询法律顾问后,甲公司认为该案很可能败诉。根据专业人士的测算,甲公司的赔偿金额可能在46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而且上述区间内每个金额发生的可能性相同。(3)2017年12月25日,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3200万元,期限为3年。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为丙公司的上述银行借款提供全额担保。12月31日,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预计不存在还款困难。根据资料(1),判断哪些是与甲公司重组业务有关的直接支出,并计算因重组义务应确认的预计负债的金额。
甲公司为一家电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B、C三种家电产品。甲公司2×17年度有关事项如下: (1)甲公司管理层于2017年11月制定了一项业务重组计划。该业务重组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从2018年1月1日起关闭C产品生产线;从事C产品生产的员工共计250人,除部门主管及技术骨干等50人留用转入其他部门外,其余200人都将被辞退。根据被辞退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甲公司将一次性给予被辞退员工不同标准的补偿,补偿支出共计1000万元;C产品生产线关闭之日,租用的厂房将被腾空,撤销租赁合同并将其移交给出租方,用于C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等将转移至甲公司自己的仓库。上述业务重组计划已于2017年12月2日经甲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于12月3日对外公告。2017年12月31日,上述业务重组计划尚未实际实施,员工补偿及相关支出尚未支付。为了实施上述业务重组计划,甲公司预计发生以下支出或损失:因辞退员工将支付补偿款1000万元;因撤销厂房租赁合同将支付违约金20万元;因将用于C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等转移至仓库将发生运输费2万元;因对留用员工进行培训将发生支出1万元;因推广新款B产品将发生广告费用180万元;因处置用于C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将发生减值损失100万元。 (2)2017年12月15日,消费者因使用C产品造成财产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500万元。12月31日,法院尚未对该案作出判决。在咨询法律顾问后,甲公司认为该案很可能败诉。根据专业人士的测算,甲公司的赔偿金额可能在46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而且上述区间内每个金额发生的可能性相同。 (3)2017年12月25日,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3200万元,期限为3年。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为丙公司的上述银行借款提供全额担保。12月31日,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预计不存在还款困难。 根据资料(1),判断哪些是与甲公司重组业务有关的直接支出,并计算因重组义务应确认的预计负债的金额。
甲公司为一家电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B、C三种家电产品。甲公司2×17年度有关事项如下:(1)甲公司管理层于2017年11月制定了一项业务重组计划。该业务重组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从2018年1月1日起关闭C产品生产线;从事C产品生产的员工共计250人,除部门主管及技术骨干等50人留用转入其他部门外,其余200人都将被辞退。根据被辞退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甲公司将一次性给予被辞退员工不同标准的补偿,补偿支出共计1000万元;C产品生产线关闭之日,租用的厂房将被腾空,撤销租赁合同并将其移交给出租方,用于C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等将转移至甲公司自己的仓库。上述业务重组计划已于2017年12月2日经甲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于12月3日对外公告。2017年12月31日,上述业务重组计划尚未实际实施,员工补偿及相关支出尚未支付。为了实施上述业务重组计划,甲公司预计发生以下支出或损失:因辞退员工将支付补偿款1000万元;因撤销厂房租赁合同将支付违约金20万元;因将用于C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等转移至仓库将发生运输费2万元;因对留用员工进行培训将发生支出1万元;因推广新款B产品将发生广告费用180万元;因处置用于C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将发生减值损失100万元。(2)2017年12月15日,消费者因使用C产品造成财产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500万元。12月31日,法院尚未对该案作出判决。在咨询法律顾问后,甲公司认为该案很可能败诉。根据专业人士的测算,甲公司的赔偿金额可能在46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而且上述区间内每个金额发生的可能性相同。(3)2017年12月25日,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3200万元,期限为3年。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为丙公司的上述银行借款提供全额担保。12月31日,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预计不存在还款困难。根据资料(1),计算甲公司因业务重组计划而减少2017年度利润总额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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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年12月,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自20×3年1月1日起撤销某营销网点,该业务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为实施该业务重组计划,甲公司预计发生以下支出或损失:因辞退职工将支付补偿款100万元,因撤销门店租赁合同将支付违约金20万元,因处置门店内设备将发生损失65万元,因将门店内库存存货运回公司本部将发生运输费5万元。该业务重组计划对甲公司20×2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
20×2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不可撤销的产品销售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于3个月后提交乙公司一批产品,合同价格(不含增值税额)为500万元,如甲公司违约,将支付违约金100万元。至20×2年年末,甲公司为生产该产品已发生成本20万元,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甲公司预计生产该产品的总成本为58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2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该合同确认的预计负债为(  )。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成为甲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原第一大股东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拟向丁发行新股,购买丁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将持有甲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的实际控制权;乙和丙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开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书面请求甲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3日,戊和辛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乙、戊、辛公司在收购甲股份时,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成为甲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原第一大股东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拟向丁发行新股,购买丁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将持有甲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的实际控制权;乙和丙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开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书面请求甲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3日,戊和辛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乙在收购甲股份时,存在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关于权益变动披露规定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成为甲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原第一大股东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拟向丁发行新股,购买丁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将持有甲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的实际控制权;乙和丙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开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书面请求甲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3日,戊和辛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丁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的三项内容中,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成为甲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原第一大股东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拟向丁发行新股,购买丁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将持有甲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的实际控制权;乙和丙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开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书面请求甲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3日,戊和辛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2015年11月1日,董事会会议的到会人数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成为甲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原第一大股东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拟向丁发行新股,购买丁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将持有甲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的实际控制权;乙和丙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开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书面请求甲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3日,戊和辛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2015年11月1日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成为甲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原第一大股东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拟向丁发行新股,购买丁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将持有甲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的实际控制权;乙和丙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开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书面请求甲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3日,戊和辛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乙公司的起诉?并说明理由。
(本小题18分。)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已经成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甲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公司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至3日,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公司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戊、辛公司在收购甲公司股份时,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在收购甲公司股份时,存在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关于权益变动披露规定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的三项内容中,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2015年11月1日董事会会议的到会人数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2015年11月1日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6)人民法院应否受理乙公司的起诉?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成为甲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原第一大股东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拟向丁发行新股,购买丁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将持有甲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的实际控制权;乙和丙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开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书面请求甲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3日,戊和辛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乙、戊、辛公司在收购甲股份时,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成为甲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原第一大股东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拟向丁发行新股,购买丁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将持有甲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的实际控制权;乙和丙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开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书面请求甲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3日,戊和辛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乙在收购甲股份时,存在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关于权益变动披露规定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成为甲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原第一大股东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拟向丁发行新股,购买丁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将持有甲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的实际控制权;乙和丙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开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书面请求甲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3日,戊和辛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丁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的三项内容中,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成为甲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原第一大股东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拟向丁发行新股,购买丁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将持有甲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的实际控制权;乙和丙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开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书面请求甲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3日,戊和辛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2015年11月1日,董事会会议的到会人数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成为甲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原第一大股东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拟向丁发行新股,购买丁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将持有甲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的实际控制权;乙和丙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开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书面请求甲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3日,戊和辛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2015年11月1日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成为甲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原第一大股东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拟向丁发行新股,购买丁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将持有甲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的实际控制权;乙和丙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开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书面请求甲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3日,戊和辛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乙公司的起诉?并说明理由。
(本小题18分。)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已经成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甲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到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公司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至3日,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入甲公司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戊、辛公司在收购甲公司股份时,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在收购甲公司股份时,存在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关于权益变动披露规定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的三项内容中,哪些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2015年11月1日董事会会议的到会人数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2015年11月1日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6)人民法院应否受理乙公司的起诉?并说明理由。
20×3年2月1日,甲公司采用自营方式扩建厂房借入两年期专门借款500万元。20×3年11月12日,厂房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3年11月28日,厂房扩建工程验收合格;20×3年12月1日,办理工程竣工结算;20×3年12月12日,扩建后的厂房投入使用。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借入专门借款利息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是( )。
南淮公司为上市公司,有关股份支付资料如下。(1)2×11年12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南淮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向其1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人员从2×12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服务期满时才能以每股3元购买10万股南淮公司股票。2×11年12月31日估计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8元。(2)截至2×12年12月31日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南淮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的管理人员比例将达到15%。2×12年12月31日估计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每份24元。(3)截至2×13年12月31日累计15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将管理人员离开比例修正为18%。(4)截至2×14年12月31日累计21名管理人员离开。(5)2×15年12月31日,79名管理人员全部行权,南淮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要求:(1)计算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确认的费用和资本公积。(2)计算2×12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所得税率为25%)并给出相应的会计处理。(3)假定2×13年12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南淮公司修改股权激励计划,原2×11年12月31日估计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8元调整为20元,同时原授予管理人员10万股修改为15万股。其他条件不变,计算2×13年12月31日、2×14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费用和资本公积。
某公司20×1年1月1日发行面值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债券,取得的款项专门用于建造厂房。该债券系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期限为4年,票面年利率为10%,每年12月31日支付当年利息。该债券年实际利率为8%。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为10662.1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厂房于20×1年1月1日开工建造,20×1年度累计发生建造工程支出4600万元。经批准,当年甲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债券资金投资于国债,取得投资收益760万元。20×1年12月31日工程尚未完工,该在建工程的账面余额为()万元。

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20×7年1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资料如下:
(1)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5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为乙公司20×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6%,或者截止20×8年12月31日两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7%;从达到上述业绩条件的当年末起,每持有1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可以从甲公司获得相当于行权当日甲公司股票每股市场价格的现金,行权期为2年。
(2)乙公司20×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5%,本年度没有管理人员离职。该年末,甲公司预计乙公司截止20×8年12月31日两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将达到7%,估计未来1年将有2名管理人员离职。
(3)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情况如下:20×7年1月1日为9元;20×7年12月31日为10元;20×8年12月31日为12元。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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