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称为
下列情形下,母公司应将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是()。
①母公司拥有被投资企业55%的表决权
②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③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40%的表决权,但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
④母公司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55%的表决权
企业投资者进行财务分析的根本目的是关心企业的( )。
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这项经济业务对会计等式产生的影响是( )。
采取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在国外建立新企业的“绿地投资”属于( )投资。
认为企业家与一般的投资者或生产管理者相区别的核心精神是创新精神的管理大师是
下列关于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有 ( )
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称为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
某企业购买面值为300万元的分期付息公司债券作为长期投资,共支付价款375万元,其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为20万元。则该项债务投资应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科目的金额是( )。
甲公司为境内上市的非投资性主体,其持有其他企业股权或权益的情况如下: (1)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并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2)持有丙公司50%股权并能与丙公司的另一投资方共同控制丙公司;(3)持有丁公司5%股权但对丁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4)持有戊结构化主体的权益井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持有其他企业股权或权益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某企业购买面值为300万元的分期付息公司债券作为长期投资,共支付价款375万元,其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为20万元。则该项债务投资应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科目的金额是:
从事()的人员或机构被称为“天使”投资者,这类投资者一般由各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的企业家、专业投资家等构成,他们集资本和能力于一身,既是创业投资者,又是投资管理者。
某境外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准备向中国境内投资,拟订了两份投资计划。
计划一:并购中国一家公司,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向中国商务部提交的方案中,部分要点如下:
①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且在境外公开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②甲公司拟以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并购中国某国有企业的部分资产;
③已聘请在境外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担任中外双方的"并购顾问"。商务部另外了解到,半年前甲公司的副董事长因内幕交易,受到当地监管机构的处罚,并因此造成甲公司的股价大幅震荡。商务部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条件,不予批准。
计划二:与境内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向我国商务部报送的协议的部分要点如下:
①合营各方投资总额900万美元,成立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中,外方投入60万美元;
②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不设股东会,董事每届任期四年。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经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修改后,按法定程序设立了合营企业。该企业共有7名董事,经外方A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出席会议的董事有4名。董事会上外方投资者提出将合营企业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方案,方案规定外方合作者可以在合作期内先行收回投资,但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且中方合作者要给予外方合作者15万元的残值补偿。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哪些方面不符合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说明理由。
(2)合营企业协议中有哪些内容不合法?说明理由。
(3)董事会的召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外方投资者提出的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方案规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某境外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准备向中国境内投资,拟定了两份投资计划。
计划一:并购中国一家公司,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向中国商务部提交的方案中,部分要点如下:
①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且在境外公开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②甲公司拟以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并购中国某国有企业的部分资产;
③已聘请在境外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担任中外双方的“并购顾问”。商务部另外了解到,半年前甲公司的副董事长因内幕交易,受到当地监管机构的处罚,并因此造成甲公司的股价大幅震荡。商务部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条件,不予批准。
计划二:与境内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向我国商务部报送的协议的部分要点如下:
①合营各方投资总额900万美元,成立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中,外方投入60万美元;
②中方的出资一次缴清,外方的出资分期缴纳。外方的第一期出资,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③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不设股东会,董事每届任期四年。
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经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修改后,按法定程序设立了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设立后,出现了以下问题:
(1)外方合营者未经中方合营者同意,决定将自己持有合营企业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丙公司。中方得知后,表示反对。
(2)中方认为合营企业应设总会计师,但外方投资者不同意。
(3)该公司共有7名董事,经外方A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出席会议的董事有4名。董事会上外方投资者提出将合营企业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方案,方案要点是:变更后外方合作者在前4年先行收回投资,每年固定收回投资12万美元;该部分支出列入合作企业的每年生产成本。并规定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但中方合作者要给予外方合作者15万元的残值补偿。
问题:
采取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在国外建立新企业的“绿地投资”属于( )投资。
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这项经济业务对会计等式产生的影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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