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2010年11月3日,腾讯发布公告,在装的答案

2010年11月3日,腾讯发布公告,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360随即推出了“WebQQ”的客户端,但腾讯随即关闭WebQQ服务,使客户端失效,事件在紧张发展。不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共简称“腾讯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案。2010年11月10日下午,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的积极干预下,腾讯与360已经兼容。上述材料启示我们()。 ①法治社会的建设首先需要企业做到诚实信用有法必依 ②司法诉讼应成为当前各经济和社会活动参与者维权的首选途径 ③任何经济和社会活动参与者的维权行为都不能以侵犯消费者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代价 ④国家有关机关应强化经济纠纷的调和功能

单选题
2022-05-25 09:58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标签: CMS专题
感兴趣题目
ICQ是一种著名的网络通讯和及时交流软件,其名称“ICQ”最早由该软件开发公司自1996年11月起公开使用。本案申请人美国在线公司在收购这家公司后,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巨资推广ICQ软件,并已就“ICQ”标记取得了9项商标注册。 而本案被申请人中国深圳腾讯通讯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则以ICQ软件为母本,开发出具有类似网络及时交流功能的中文软件,取名为OICQ。OICQ软件在中国互联网用户中享有较高声誉,至案发时拥有逾250万注册用户。腾讯公司于1998年11月7日和1999年1月26日分别注册了域名www.oicq.net 和 www.oicq.com ,这两个域名主要起到“跳板”作用,用户一旦键入以上两个域名,即会被最终导引入腾讯公司自己的网站www.tencent.com。 2000年2月9日,美国在线公司向国家仲裁论坛提出申请,认为腾讯公司恶意注册并使用了同其所持有的“ICQ”标记混淆性相似的www.oicq.net和 www.oicq.com域名。腾讯公司则辩称OICQ主要针对的是汉语用户,不会与主要针对英语用户的ICQ发生市场重叠。  2000年3月21日,争端解决专家组作出了最终裁决,认定: (1)腾讯公司在所争议域名中使用的“OICQ”与美国在线公司享有商标权利的“ICQ”混淆性相似; (2)腾讯公司对于所争议域名的使用不享有正当的权利,其将所争议域名利用为“跳板”的行为是不正当的; (3)两个所争议域名被腾讯公司恶意注册,目的在于通过制造与“ICQ”的混淆诱使用户访问其自有网站谋取商业利益; (4)腾讯公司关于不同于言语不同国际市场的抗辩理由并不能为两个相互混淆性相似的标记或域名可以共存提供理由,因为互联网络具有无国界、无处不在的特质。依此,争端解决专家组裁定将由腾讯公司注册的域名www.oicq.net 与www.oicq.com 转让给投诉人美国在线公司。 如果你是中国深圳腾讯通讯公司的代表,请你谈谈有利于腾讯公司的事实和理由。
ICQ是一种著名的网络通讯和及时交流软件,其名称“ICQ”最早由该软件开发公司自1996年11月起公开使用。本案申请人美国在线公司在收购这家公司后,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巨资推广ICQ软件,并已就“ICQ”标记取得了9项商标注册。 而本案被申请人中国深圳腾讯通讯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则以ICQ软件为母本,开发出具有类似网络及时交流功能的中文软件,取名为OICQ。OICQ软件在中国互联网用户中享有较高声誉,至案发时拥有逾250万注册用户。腾讯公司于1998年11月7日和1999年1月26日分别注册了域名www.oicq.net 和 www.oicq.com ,这两个域名主要起到“跳板”作用,用户一旦键入以上两个域名,即会被最终导引入腾讯公司自己的网站www.tencent.com。 2000年2月9日,美国在线公司向国家仲裁论坛提出申请,认为腾讯公司恶意注册并使用了同其所持有的“ICQ”标记混淆性相似的www.oicq.net和 www.oicq.com域名。腾讯公司则辩称OICQ主要针对的是汉语用户,不会与主要针对英语用户的ICQ发生市场重叠。  2000年3月21日,争端解决专家组作出了最终裁决,认定: (1)腾讯公司在所争议域名中使用的“OICQ”与美国在线公司享有商标权利的“ICQ”混淆性相似; (2)腾讯公司对于所争议域名的使用不享有正当的权利,其将所争议域名利用为“跳板”的行为是不正当的; (3)两个所争议域名被腾讯公司恶意注册,目的在于通过制造与“ICQ”的混淆诱使用户访问其自有网站谋取商业利益; (4)腾讯公司关于不同于言语不同国际市场的抗辩理由并不能为两个相互混淆性相似的标记或域名可以共存提供理由,因为互联网络具有无国界、无处不在的特质。依此,争端解决专家组裁定将由腾讯公司注册的域名www.oicq.net 与www.oicq.com 转让给投诉人美国在线公司。 你认为中国深圳腾讯通讯公司使用的OICQ 是否构成对美国在线公司的侵权?为什么?
ICQ是一种著名的网络通讯和及时交流软件,其名称“ICQ”最早由该软件开发公司自1996年11月起公开使用。本案申请人美国在线公司在收购这家公司后,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巨资推广ICQ软件,并已就“ICQ”标记取得了9项商标注册。 而本案被申请人中国深圳腾讯通讯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则以ICQ软件为母本,开发出具有类似网络及时交流功能的中文软件,取名为OICQ。OICQ软件在中国互联网用户中享有较高声誉,至案发时拥有逾250万注册用户。腾讯公司于1998年11月7日和1999年1月26日分别注册了域名www.oicq.net 和 www.oicq.com ,这两个域名主要起到“跳板”作用,用户一旦键入以上两个域名,即会被最终导引入腾讯公司自己的网站www.tencent.com。 2000年2月9日,美国在线公司向国家仲裁论坛提出申请,认为腾讯公司恶意注册并使用了同其所持有的“ICQ”标记混淆性相似的www.oicq.net和 www.oicq.com域名。腾讯公司则辩称OICQ主要针对的是汉语用户,不会与主要针对英语用户的ICQ发生市场重叠。  2000年3月21日,争端解决专家组作出了最终裁决,认定: (1)腾讯公司在所争议域名中使用的“OICQ”与美国在线公司享有商标权利的“ICQ”混淆性相似; (2)腾讯公司对于所争议域名的使用不享有正当的权利,其将所争议域名利用为“跳板”的行为是不正当的; (3)两个所争议域名被腾讯公司恶意注册,目的在于通过制造与“ICQ”的混淆诱使用户访问其自有网站谋取商业利益; (4)腾讯公司关于不同于言语不同国际市场的抗辩理由并不能为两个相互混淆性相似的标记或域名可以共存提供理由,因为互联网络具有无国界、无处不在的特质。依此,争端解决专家组裁定将由腾讯公司注册的域名www.oicq.net 与www.oicq.com 转让给投诉人美国在线公司。 如果你是美国在线公司,请谈谈有利于本*公司的事实和理由。
2010年11月3日,腾讯发布公告,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360随即推出了“WebQQ”的客户端,但腾讯随即关闭WebQQ服务,使客户端失效,事件在紧张发展。不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共简称“腾讯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案。2010年11月10日下午,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的积极干预下,腾讯与360已经兼容。上述材料启示我们()。 ①法治社会的建设首先需要企业做到诚实信用有法必依 ②司法诉讼应成为当前各经济和社会活动参与者维权的首选途径 ③任何经济和社会活动参与者的维权行为都不能以侵犯消费者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代价 ④国家有关机关应强化经济纠纷的调和功能
2012年11月27日,由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主办的“智慧城市专场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
2005年11月11日,第29届奥运会()在京发布
1935年11月3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了()。
2009年11月,某分行对某法人客户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等级为AA+。2010年3月28日,该客户向该分行提供了200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0年4月20日,该分行应依据()信用等级对该客户开展2010年度授信工作。
在南京理工大学60周年校庆专题网站上2013年3月13日发布了南京理工大学最新的校训是()。
老王开发了一种控制汉字输入方法的应用软件,后老王于2000年3月10日去世了。该软件的保护期应截止到(22)。
阅读下面关于项目管理问题的叙述,回答问题1至问题3,将解答填入答题纸的对应栏内。说明:某系统集成公司现有员工50多人,业务部门分为销售部、软件开发部、系统网络部等。经过近半年的酝酿后,在今年一月份,公司的销售部直接与某银行签订了一个银行前置机的软件系统的项目。合同中规定,6月28日之前系统必须投入试运行。在合同签定后,销售部将此合同移交给了软件开发部,进行项目的实施。项目经理小丁做过5年的系统分析和设计工作,但这是他第一次担任项目经理。小丁兼任系统分析工作,此外项目组还有2名有1年工作经验的程序员,1名测试人员,2名负责组网和布线的系统工程师。项目组的成员均全程参加项目。在承担项目之后,小丁组织大家制订了项目的WBS,并依照以往的经历制订了本项目进度计划,简单描述如下: 1.应用子系统(1)1月5日~2月5日需求分析 (2)2月6日~3月26日系统设计和软件设计 (3)3月27日~5月10日编码 (4)5月11日~5月30日系统内部测试 2.综合布线2月20日~4月20日完成调研和布线 3.网络子系统4月21日~5月21日设备安装、联调 4.系统内部调试、验收 (1)6月1日~6月20日试运行 (2)6月28日系统验收春节后,在2月17日小丁发现系统设计刚刚开始,由此推测3月26日很可能完不成系统设计。 请用150字以内的文字,分析问题发生的可能原因。
某系统集成公司现有员工50多人,业务部门分为销售部,软件开发部系统网络部等,经过近半年的酝酿后,在今年一月份,公司的销售部直接与银行签订了一个银行前置机的软件系统项目,合同中规定,6月28日前系统必须投入试运行,在合同签订后销售部将此合同移交给了软件部,进行项目的实施。项目经理小丁经历了五年的系统分析和设计工作,但这是他第一次担任项目经理,小丁兼任系统分析工作,此项目还有两名1年工作经验的程序员,1名测试人员,2名负责组网和布线的系统工程师,项目组的成员均参加项目工作。在承担项目之后,小丁组织大家制订了项目的WBS,并依照以往的经历制订了本项目的计划,简单描述如下: 1、应用系统子系统 (1)1月5日-2月5日,需求分析 (2)2月6日-3月26日,系统设计和软件设计 (3)3月27日-5月10日编码 (4)5月11日—5月30日,系统内部测试 2、综合布线 2月20日—4月20日,完成调研和布线 3,网络子系统 4月21日-5月21日,设备安装联调 4,系统内部调试验收 (1)6月1日—6月20日,试运行 (2)6月28日,系统验收 春节后,在2月17日,小丁发现系统设计刚刚开始,由此推测3月26日根本完不成系统设计分析问题的可能原因。
相关题目
2010年7月1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合同,自丁公司购买管理系统软件,合同价款为5000万元,款项分五次支付,其中合同签订之日支付购买价款的20%,其余款项分四次自次年起每年7月1日支付1000万元。管理系统软件购买价款的现值为4546万元,折现率为5%,该软件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甲公司2010年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额为(  )万元。
某外国人2008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09年2月15日回国,2009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09年11月15日至2009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09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10年11月20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14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14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14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4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4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4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4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约翰是美国人,2009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10年2月15日回国,2010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10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11年11月20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14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14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2014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2014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2014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2014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14年12月2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0×3年2月1日,甲公司采用自营方式扩建厂房借入两年期专门借款500万元。20×3年11月12日,厂房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3年11月28日,厂房扩建工程验收合格;20×3年12月1日,办理工程竣工结算;20×3年12月12日,扩建后的厂房投入使用。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借入专门借款利息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是( )。
某男初次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其科目三考试合格日期、档案复核日期、制作机动车驾驶证日期、领发机动车驾驶证日期分别为2010年5月8日、2010年5月9日、2010年5月10日、2010年5月11日。
甲公司欠乙公司520万元货款,到期日为2010年10月30日。甲公司因财务困难,经协商于2010年11月15日与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以价值450万元的商品抵偿欠乙公司上述全部债务。2010年11月20日,乙公司收到该商品并验收入库。2010年11月22日办理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该债务重组的重组日为()。
易通公司于2007年3月5日开始研发“一键通”教学管理软件,2007年8月8日完成,2007年11月7日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2008年1月3日开始销售。易通公司取得“一键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时间是()。
中国政府2013年11月23日发表声明,宣布划设(),并发布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和识别区示意图。
某施工企业拟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2010年3月5日申请书以挂号信寄出,3月15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5月5日商标局对其申请的商标予以公告,12月15日核准注册。该商标的有效期计算日为()。
启动网管前,应预先关闭电脑上其它的FTP软件,停止操作系统自带的FTP服务,防止和()。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是:2010年11月10日,甲在合同书上签字后寄送乙方;2010年11月20日,乙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将双方签字的合同书寄还甲;2010年11月30日,甲收到该合同书;合同书约定合同于2010年12月10日生效。则该合同成立时间是(  )。
安装在台式机电脑上的软件不能在笔记本电脑上使用。
客户于2007年11月1日存入定期存款,于2010年11月1日支取,实际存款天数是()。
2010年12月1日甲企业将一份面额为10000元的3个月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票据的签发日为2010年11月1日,贴现月利息率为10%。甲企业应计算的贴现息为()
2010年11月30日,投资11.3亿元的()海峡大桥正式通车。
要想加快网页浏览速度,可以在电脑上安装网络加速软件,常用的网络加速软件有()。
招标人于2016年4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2016年4月20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016年5月10日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2016年6月10日及时递交了投标文件,2016年7月20日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则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
易通公司于2007年3月5日开始研发“一键通”教学管理软件,2007年8月8日完成,2007年11月7日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2008年1月3日开始销售。易通公司取得“一键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时间是( )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