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族刑(针对宗族)被广泛运用,但到战国时期“灭族”、“逐族”的族刑记载大为减少,多以父母、妻子、同产(即同父的兄弟姊妹)在内的“三族”之刑所取代。此变化说明()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转型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是重大的,但是转型所带来的变化主要是在形式层面,因此,转型后的中国社会与西周时期表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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