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甲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中未涉及损害赔偿问题,甲女在2006年4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2日,乙公司涉及一起诉讼案。2015年12月31日,乙公司尚未接到法院的判决。在咨询了公司的法律顾问后,公司认为:胜诉的可能性为40%,败诉的可能性为60%。如果败诉,需要赔偿2 000 000元。
问:此时乙需要赔偿吗?若是需要赔偿,乙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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