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甲与企业乙签订合同,为其提供某项工程的建设施工。企业乙若担心企业甲不能如期完工而给自己的经营造成损失,可以要求企业甲向银行申请( )。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企业和乙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综合题:甲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开发出一种新型保健技术,为将该技术转化为产品,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技术合同。合同约定: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由乙企业提供,研究开发工作全部由甲公司负责。为使开发顺利进行,乙企业决定投资兴建一座新技术试验楼。经过必要的程序,乙企业与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由乙企业供应,辅助材料由丙公司提供;前期基础工程先由丙公司垫资施工,基础工程完成后,乙企业按施工进度向丙公司支付工程款。合同未约定垫资利息。为保证施工进度,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租用丁公司的大型吊车1台。合同约定:吊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丙公司负责,丁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为保证工程主要材料的供应,乙企业与戊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合同约定:戊公司应在施工所在地交付所运材料,运输费用每年结算一次,乙企业以所建的新技术试验楼为运输费设立抵押担保,担保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新技术试验楼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项:
(1)甲公司利用乙企业的物质条件对新型保健技术进一步完善,由此产生一项发明,甲公司准备就此项发明申请专利。乙企业得知后,要求与甲公司共享专利权,被甲公司拒绝。
(2)丙公司在基础工程完成后,向乙企业提出返还垫资,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垫资利息的要求。乙企业答应返还垫资,但拒绝支付利息。
(3)丁公司为筹措资金,将租给丙公司的吊车转让给了某工程公司,该工程公司向丙公司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吊车。
(4)乙企业由于资金短缺,虽经多次催告,但无力支付丙公司的到期工程款和戊公司的到期运输费,其中欠丙公司的工程款1200万元;欠戊公司的运输费600万元。丙公司和戊公司都要求以新技术试验楼的变卖所得优先受偿。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的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拒绝乙企业共享专利权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乙企业拒绝支付垫资的利息是否违法?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与丁公司约定吊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丙公司负责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将租给丙公司的吊车转让是否造成租赁合同解除?并说明理由。
(6)乙企业与戊公司在合同中设立的抵押是什么性质的抵押?
(7)丙公司和戊公司谁的受偿权更优先?并说明理由。
(8)如果戊公司有优先受偿权,是否可以就乙企业所欠的600万元运输费全部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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