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 )是指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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